福建发布“12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9月06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陈长飞)记者9月5日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综合运用登记注册、信用、认证等多项行政职能,制定出台《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着力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实施。
  据悉,12条措施主要内容有:优化民营企业准入,包括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深化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支持药品企业易地搬迁和升级扩建、开展附条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手续。提升民营企业综合竞争力,包括推进小微企业认证提升、持续开展企业合同履行信用记录公示、优化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手续。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包括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包括推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推动对12条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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