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跑者”制度
21.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指标有数量限制吗?
原则上,核心指标数量不少于3个。这是由于核心指标为可量化分级指标,3个以上便于发布排行榜。此外,基础指标一般是强制性标准中的要求,属于不可作量化分级的指标以及产品标准中的有关定性要求。核心指标需要覆盖现有相应产品标准中所有可量化分级的指标,对于无产品标准的,评估机构需要提出能够反映产品重要功能和性能且数量不少于3个的可量化指标作为核心指标。
22.如果申报产品/服务类别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下简称国行标),如何编制评估方案?
如果申报的产品/服务类别没有国行标,机构可参考相应团体标准或国际标准编制评估方案。如为高新尖行业,完全没有标准参考,可通过调研行业情况并参照现有企业技术水平制定评估方案。同时,对于没有国行标的产品/服务类别,鼓励优先制定“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开展企业标准的比对和评估。
23.产品/服务类别有国行标,是否需要制定“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作为评估依据?
为保证评估方案的先进性,鼓励机构优先制定“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有效整合纳入现有国行标的指标与内容,并将“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作为评估方案编写依据。“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是在对现有国行标及国际标准进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通过建立指标分类、水平分级的评估指标体系,可以有效指导企业标准编制,便于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价和对标“领跑者”工作。
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具体有何作用?
“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于2020年提出。截至目前,“领跑者”工作机构已联合近百家行业协会、权威机构发布近600项“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明确了同类可比的产品或服务覆盖的类别和范围,比对分析了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指标和产业发展状况,将不同行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5星级为先进水平,即标杆“领跑者”水平;4星级为行业平均水平;3星级为基准水平,即目前国行标要求水平。
该系列标准的制定发布,一是为企业标准制定提供了指导和参考,帮助企业更规范地编制企业标准、建立健全反映产品性能功能的指标体系、提出更先进的指标数值,推动企业公开声明编写规范、指标全面先进的企业标准;二是为第三方机构编制评估方案提供了有效参考依据,规范了评估方法,以保证“领跑者”的先进性和全面性;三是便于开展标准水平的比对分析和评估工作,企业通过对标“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可以清楚地评估出本企业产品或服务质量所处的行业水平位置,以便找到差距和改进的方向,从而推动企业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促进行业发展质量全面提升,整体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增强经营主体竞争力。
25.“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中的核心指标水平是如何确定分级的?
“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标准中的核心指标水平按照先进、平均和基准三级水平设置。其中,先进水平指标须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如无相关国际标准对照,则应设置为不低于行业前20%的龙头企业指标水平;平均水平指标原则上为不低于行业前50%的主流企业水平;基准水平指标以现有国行标指标水平为基础,如无相关国行标,则应设置为行业中不低于前70%的企业可以达到的水平。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三级指标水平的划分与设置为原则性导向,各机构须依据对行业整体情况的了解,灵活划分各级指标水平,保证“领跑者”指标的先进性。 (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