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第八批典型案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11月03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孙 彦)11月1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于近日发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共有8件,涉及刷单炒信、商业混淆、发布虚假广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
  在“上海柳弋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中,今年3月,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反映当事人存在刷单炒信行为的举报后,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为提高其自营网店商品销量,将预先编制好的目标商品购买链接发布至其组建的刷单人员微信群,在对相应订单进行后台刷单标记后,联系发货仓库发送内含小礼品而非订单商品的包裹快递,交易完成后返还佣金,总计虚构商品交易2081单,虚构评价2081条,涉及订单金额48800元,刷单佣金13200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今年7月10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及其关联公司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上海心演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中,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好侍食品集团本社株式会社举报称,当事人在其生产销售的“月桂冠咖喱”产品上,使用了与“百梦多咖喱”包装近似的标识。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7月1日以140元/箱的价格委托第三方代加工生产“月桂冠咖喱”产品,并提供自行设计的外包装图纸,共代加工生产涉案产品600箱,共18000盒,违法经营额合计83181.74元。当事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混淆商品或服务来源,以提升其产品或服务的交易机会,此举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7954.35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民生领域相关违法案件7959件,其中122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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