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点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11月10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祝 富 通讯员 郭磊峰)11月9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试点。
  《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要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以推行“事前指导企业积极预防,事中依法免罚轻罚审慎监管,事后跟踪整改提升执法质效”的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为抓手,着力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培育治理完善、管理规范、合规经营、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建设亲商、安商的一流营商环境,以高效能市场监管奋力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方案》选取南京、苏州、淮安、扬州、泰州、宿迁6个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为试点单位。鼓励试点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开展更大范围试点。《方案》计划在2024年12月底,推动在江苏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实现试点全覆盖。
  《方案》明确10项具体举措,全面推动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落地。事前,通过编制合规指导清单、开展合规普法宣传、指导企业合规治理、提供合规政策支持,让企业认识违法风险点,提前做好风险防范。事中,通过对涉案企业依法实施免罚轻罚、合理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执法尺度和执法温度的有机统一,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事后,通过加强涉案企业跟踪整改、指导企业重塑信用、推进差异化监管以及探索开展合规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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