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督促经营主体规范使用照明用具
本报讯 自8月起,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持续督促经营主体规范使用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用具。该局在全市29家农贸市场全部更换照明用具的基础上,进一步全覆盖检查生鲜店铺、商超等市场经营主体使用“生鲜灯”行为,引导相关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主动规范照明用具使用。该局集中采购400盏规范照明用具,组织全市生鲜店铺、超市积极参加公益置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海报600余份,普法小册子300余份。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8家生鲜店铺、106家大中型商超完成整改,累计替换“生鲜灯”720盏。
□陈芳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