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尽全力守护百姓幸福生活
——福建省莆田市获命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
福建省莆田市自古就是闽中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建制至今已有1500多年,历史底蕴深厚,文化源远流长,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美称,自唐以来,涌现出2482名进士、21名状元,17名宰相。湾口的湄洲岛还是海内外闻名的妈祖庙所在地、妈祖文化的发祥地。这里盛产鳗鱼、对虾、梭子蟹、丁昌鱼等海产品,龙眼、荔枝、枇杷、文旦柚“四大名果”驰名中外。昔日状元之乡今日双拥模范城。自2023年9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2023年11月28日,莆田市又添殊荣,被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其特色魅力城市的风采正日渐呈现。
莆田市坚持传承弘扬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等重要理念和实践成果,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食安委、福建省食安委和国家、福建省直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近年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件,未发生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持续提升。
坚持党政同责 凝聚创建向心力
强化组织领导。莆田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责任清单。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食品安全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的“五主”责任体系。莆田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连续23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调整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机构,由市委书记担任市食安委主任,市长任第一副主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尤其是对创建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写入市委全会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履职评价,逐级压实创建责任。
强化创新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要求,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动,莆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并以上率下,主动承担包保任务,带头开展督导检查。目前,全市6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000余名包保干部均已分层分级建立台账,包保干部照单履职、发现问题,食安办协调转办、跟踪落实,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推进整改,保质保量完成每季度包保督导任务。莆田市委、市政府还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建设,创新运用大数据云平台,汇集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跟踪包保干部督导情况以及问题线索处置,做到主体信息完整、包保责任清晰、督导情况可视、线索处置闭环,有力地推动了包保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
强化基础保障。莆田市将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年均增长超过7%。市、县、乡三级均设立食安委和食安办,在公安部门设置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职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建有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8家,检测技术人员112人,3年来新扩食品检测参数126项,其中莆田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为农业检测机构“双认证”农业检验监测单位,4个县(区)通过“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等考核认证。加强应急处置,印发《莆田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两年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程序,并建立食品舆情24小时全天候监测机制,依托12345市民热线,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强化督查考核。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制度,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食品安全工作量化考评方案》,提高考评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权重为3%。创建工作现场推进机制,在各县(区)、管委会轮流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现场推进会,营造互比互看、互促互进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和“网络订餐”专项巡察,连续两年将“两超一非”“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列入纪委“点题整治”项目。
强化转型升级。聚焦“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将食品产业作为12个重点产业链之一,由莆田市政协负责人担任链长,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关于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七条措施的通知》《食品产业发展行动工作方案》等措施,围绕“接一强二连三,培十强百争千”发展路径,致力于打造“世界啤酒之城”“中国预制菜肴之都”,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链条治理 提高监管执行力
加强农业源头监管。莆田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实施安全利用措施耕地2.5万多亩,完成专业化统防统治261.47万亩次、绿色防控587.21万亩次。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持续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机械化建设。仙游县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共有249个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定)。实施主要水源地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东圳水库全流域禁养、退耕还林、分层取水,库区水质从Ⅳ类提高到Ⅱ类。严把粮食质量关,未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未发生库存粮食霉变引发粮食食品安全问题。
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控。莆田市深入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部署,结合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深化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整改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层层部署推动,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重点防控“两超一非”、微生物超标、食品标签标识等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流通环节专项治理,督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批发市场等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开展“随机查餐厅”直播检查,建设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97家、省级餐饮安全示范街1条,全市学校食堂100%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明厨亮灶”率达到100%。
加强“三小”治理。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方案》等文件,规范提升小作坊整体质量,共批准湿面条、米粉等7类28个食品品种列入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发放小作坊登记证210张,建设省级食品小作坊示范点27家。全省率先开展小型餐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审批,简化小餐馆审批程序,发放小餐饮登记证3751张。疏堵结合规范食品摊贩经营,已在3个县(区)建设7个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夜市,常态化开展占道流动摊贩监管执法工作。
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实行“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抽检+卫生监督部门风险监测抽检+各级食安办委托第三方抽检”立体抽检模式,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100%,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抽检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处置信息公开率均达100%。每季度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活动,由市民“点单”确定抽检品种,部门跟进抽检、公示结果。2022年,市级食品抽检量达到6.1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达99.2%。
加强执法检查。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联合会商等制度,推动联勤联动协作。探索审慎包容监管政策,全省率先出台“三小”食品案件适用减轻处罚情形指导意见,对7类“三小”食品经营者符合“应当或者可以减轻的”情形的予以减轻处罚,其经验做法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刊登报道。
坚持改革创新 增强发展驱动力
推进准入审批改革。2016年,莆田市在全国率先试行食品药品“九证合一”审批改革,有关做法得到福建省审改办发文推广。2019年8月,在全省率先试行食品药品“证照同办”审批改革。2023年7月,全面推广食品经营许可(网络经营)审批改革,食品经营者凭入驻第三方平台的截图即可申办含“网络经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改革后办理环节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减少至5个工作日。推广市内“全域通办”新模式,食品经营许可等44项高频审批事项实现“异地事就近办”。
实行“智慧食安”监管。将“智慧食安”纳入“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总体布局,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目前,市、县(区)级“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已成功接入625个学校食堂和34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实现了“可识别、可搜寻、可抓拍、可感测、可远程、可预警”的“六可”监管体系。健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实现与莆田市数字办视频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已有343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成功接入。
推行食品溯源管理。加快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新建、改造12个农贸市场。印发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衔接文件,完善“源头赋码、一品一码、凭证销售”的衔接机制,将种养散户一并纳入产地准出制度管理,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覆盖面。目前,全市共有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6884家纳入“一品一码”追溯体系管理,累计录入追溯信息2000余万条。
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制定《食品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采集、信息公示、风险分类管理、失信惩戒等机制,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食品生产企业100%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评定272家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级,依据信用风险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在仙游县试点运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通过量化指标确定企业信用等级,正在逐步完善推广。
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做好保险管理、风险管理、政策扶持等。采取“政府指导、财政出资”方式在100多个村居试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投保;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业态领域,实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
坚持多方联动 汇聚创建共治力量
推动协管“网格化”。2022年,莆田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着力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探索“组织重构、资源重整、力量重合”的路径和模式,延伸网格触角,细化最小单元,推动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重心下沉,经验做法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作为“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的重要内容,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依托全市1万余名网格长、12万余名单元长、1600余名网格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巡查,推动食品安全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
推动队伍专业化。从食品检验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领域选定105名专家,组建市级食品安全专家库,参与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案件认定、隐患排查等工作。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人员专业化比例达91%。成立莆田市食品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
推动监督多样化。建成“五线合一、五级贯通”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体系(五线合一即将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12331、知识产权12330、价监12358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及平台统一整合;五级贯通即国家、省、市、县、镇五级贯通),2020年度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315效能评价优秀等次。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引导行业协会、人民群众等积极参与监督。
推动宣传常态化。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评范畴,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等“五进”宣传活动,做到城乡全覆盖。通过主流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召开食品案件新闻发布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持续提高。
近年来,莆田百姓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得到了实惠,分享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百姓理解、支持、参与创建的热情空前高涨,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莆田将持续努力,步履不停,全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建立科学有力的长效机制,让每个人都能参与其中,将食品安全保障融入莆田这座城市的基因,成为莆田独有的标签,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让食品安全聚民心、暖人心。
□陈长飞 郭 超 林 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