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抽检检验结论送达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1月09日 A5 版)

  2023年11月7日,我局对当事人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综合市场李云蔬菜店销售的萝卜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12月11日,我局收到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SC231654005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被抽检的萝卜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1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赴当事人注册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勾庄综合市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已停止经营。据市场负责人所述,当事人因经营不善,目前已停止经营,现市场方也联系不上当事人。
  因当事人已无法联系,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60日之内,请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到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博路15号,联系人:汪建安、段岩凯,联系电话:0571-88790605)接受处理。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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