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卖假手机的栽了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1月18日 A4 版)

  本报讯 (记者 李 元 通讯员 郭国民)江西省上饶市市场监管局1月10日透露,万年县市场监管局近日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成功查办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对王某等人利用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的网店销售假冒手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罚款25万元。
  经查,当事人王某等人在深圳某电子市场分别购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手机单机、包装盒、电池、后盖等配件,自行组装、翻新、检测后,通过其开设的几个网店销售。经万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至案发之日,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手机366部,获利5万元,涉案金额40余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万年县公安局依法将此案移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因取得权利人谅解,决定对嫌疑人相对不起诉,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万年县市场监管局送达检察意见书,建议该局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经调查,万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近年来,万年县相关司法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知识产权跨区域、跨部门保护力度,在深化行刑衔接工作的同时,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做到刑事不起诉、行政责未消,打破“不刑不罚”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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