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认可检验机构突破1000家

保持亚太地区领先水平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6月15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陈 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近日发布消息称,截至今年5月31日,共有1001家机构获得CNAS检验机构认可,覆盖全球24个国家和地区,占亚太地区获认可检验机构总数的14.7%,保持亚太地区领先水平;占全球获认可检验机构总数的9.5%,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
  检验机构认可是正式表明检验机构具备实施特定检验工作能力的第三方证明。CNAS检验机构认可制度自2002年建立以来,认可领域从传统的商品检验和特种设备扩展到高速铁路系统检验等高精尖技术领域,涵盖商品检验、特种设备、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网络安全、节能与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2004年,CNAS首批签署《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检验机构认可互认协议》,实现检验机构认可国际互认,为我国检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有力支撑。获得CNAS认可的检验机构在服务国际国内贸易、支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特大安全事故鉴定提供技术支持、促进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近年来,政府部门对CNAS检验机构认可结果的采信使用数量呈增长趋势。市场监管总局在常压罐车罐体检验领域积极推进检验机构认可业务。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等国内相应资质认定,或者获得CNAS认可。国家铁路局、工信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消费型锂电池货物铁路运输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铁路运输条件鉴定由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和CNAS认可的鉴定机构依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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