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7月06日 A5 版)

  企业名称:四川省添香苑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德辉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新店镇交通街1号
具体负责人:姚德辉
联系电话:13340709998
电子邮箱:www.1151859299@qq.com
  一、召回食品名称:添香苑火锅烧烤肠添香苑中式小香肠添香苑美味香肠利祥火锅烧烤肠
  商标:添香苑、利祥
  规格:90克/袋、100克/袋、150克/袋、170克/袋、180克/袋、190克/袋、200克/袋、300克/袋、400克/袋、500克/袋
  生产日期(批次):2023年12月1日-2024年5月31日
  二、召回原因:
  我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生产的批次为火锅烧烤肠100克/袋;2024年4月13日生产的批次为火锅烧烤肠100克/袋;2024年4月14日生产的批次为中式小香肠90克/袋。经抽样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为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带来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经我公司决定启动召回程序,对生产日期(批次)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5月31日的所有规格产品进行召回。
  召回等级:二级
  召回起止日期:2024年7月6日-2024年8月2日
  区域范围:全国
  三、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
  食品生产经营者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单位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二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三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四、消费者退货及赔偿的流程:
  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要求赔偿的,由我公司依法赔付或代理商先行垫付,我公司统一支付代理商的赔偿费用。

  四川省添香苑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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