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修订审慎监管五项清单
本报讯 8月29日,湖北省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系统发布重新修订的《首违免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五项清单。
近年来,荆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十分重视柔性执法、审慎监管工作。2022年8月,出台《首违免罚事项清单(试行)》等五项清单,在全市推广运用。为促进经营主体良性健康发展,今年6月中旬至8月上旬,经过征求意见、修改、公示3个阶段,共调整修改10余处内容。修订完善后的五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不予立案、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尺度,切实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创业创新热情及其合法权益。
此次发布的五项清单共涉及12大违法行为类别和186个具体事项,按照处罚类别、具体适用情形以及法律依据充分说明,对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电子商务合同监管、广告监管等事项普遍适用。
去年以来,荆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柔性执法要求,对违法行为不予立案2817件,立案不予处罚1087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456件,实施责令改正、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约谈等柔性执法5847次,充分给予经营主体更多的纠错改正机会,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李明湘 黄 华 陈梦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