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10月31日 A4 版)

  本报讯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纵深推进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近年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守护品牌”“守护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守护知识产权”“铁拳”专项执法行动,取得良好成效。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部分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共6起,其中4起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包括屯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屯昌屯城传之奇酒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东方新街椰香特产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昌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昌江石碌桔荣益禾堂奶茶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王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复合肥料案。
  在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查处海南群宏包装有限公司因未经授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件中,因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许可材料,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依法对该公司销售外包装突出印制“海口火山荔枝”“保亭红毛丹”字样的水果纸箱侵犯地理标志权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海南保亭红毛丹”“保亭红毛丹”“海口火山荔枝”纸箱432个,罚款2万元。
  在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万宁礼纪乐亿文具玩具商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中,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移送线索,对万宁礼纪乐亿文具玩具商行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行为开展调查。当事人销售的华飞智能神奇铅笔王产品外包装上标有“专利号:ZL201520010826.6”,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该专利号于2017年3月1日的登记状态为“专利权的终止”。当事人购进的上述5盒产品均未售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李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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