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治理失信行为
全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主体11352户
本报讯 (记者 王国明)11月12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3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和“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治理失信行为,全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主体11352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营主体间的竞争愈发激烈,部分经营主体诚信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妨碍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不断强化失信惩戒,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和“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治理失信行为,促使经营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新格局。
2021年9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切实推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不断深入,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信用监管的威慑力和其对塑造市场环境的影响力逐渐凸显,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3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经营主体违法失信突出问题,坚决出重拳、下猛药,狠刹经营主体失信歪风,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假冒伪劣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共计11352户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下半年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强化协同共治,聚焦“三品一特”重点监管领域,将专项治理行动与“假冒国企央企专项治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度融合,共排查案件线索6.83万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125户,曝光典型案例367件,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修订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构建标准明晰、权责清晰、高效便捷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增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操作性,提高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效能。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与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开展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等专项工作深度融合,积极跟踪大案、要案,做到“应列尽列”,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用,将名单信息作为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严格监管。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进联合惩戒措施落实落地,充分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惩戒效能,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信用监管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