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署燃气气瓶“打非治违”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11月19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自治区安委会日前召开全区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调度会,会上专题部署了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燃气气瓶“打非治违”工作。
会议要求,全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三项重点任务,抓好燃气气瓶“打非治违”工作。一要坚决清除“问题瓶”,禁止充装50kg“气液双相”钢瓶和非自闭阀气瓶,严厉查处过期瓶、报废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配合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严厉查处充装站以外的上下游“黑气瓶”。二要强化气瓶检验机构监管实现全覆盖检查,督促气瓶检验机构持续满足核准条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严格报废处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强气瓶检验报告抽查,严厉查办气瓶检验站违规行为;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对违法的检验机构通报到属地监管部门、辖区检验机构和充装企业。三要提升充装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社会治理,指导充装单位将充装现场的视频监控接入城镇燃气“阳光充装”平台;强化溯源治理,督促企业健全气瓶追溯管理系统;强化全流程管理,协助燃气主管部门推进“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工作。
据介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今年创新开展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社会监督”气瓶监管治理模式,进一步压实气瓶充装单位主体责任;抓实“问题瓶”治理,召回更新50kg“气液双相”钢瓶15272个,清除非自闭阀气瓶15万个,进一步保障气瓶质量安全;立案查办气瓶违法充装案件22件,公布典型案例2批,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