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5年01月10日 A5 版)

关红梅:
  2024年12月31日我局依法对关红梅(原牡丹江市西安区梦馨日用品商店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牡市监处罚〔2024〕79-1号),处罚意见:1.没收过期化妆品;2.罚款3000.00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建设银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向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廖宏峰
电话:0453-6980055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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