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本报讯 (记者 张 甜)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进行修订,形成《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修改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修改单》进一步明确了“全职工作人员”的认定条件,进一步统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检验机构核准工作中对“全职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完善了对下属单位的管理要求,规范检验机构对核准条件共享的下属单位管理;增加了检验机构对外委(分包)中安全环境、结算、廉洁风险方面的管理和控制要求,强化和落实外委(分包)的主体责任,提高检验机构外委(分包)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修改单》增加了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和气瓶检验场地配备固定影像记录的要求,一方面督促各检验机构切实实施检验,落实检验要求,提高检验质量,提升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和气瓶的质量安全;另一方面可以大幅度提高检验过程的复现性,为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核准和有关事故调查提供更直接、更有效、更便捷的证据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