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满意消费点亮经济长明灯
阳春三月,微风轻拂。随着全国两会顺利闭幕,在这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季节里,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期而至。
春潮催人进,奋发谱新篇。过去一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其中,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展现出强劲的韧性和活力。数据显示,2024年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44.5%,继续发挥经济发展第一拉动力作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提振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着力提振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
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保护市场活力。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要求我们着力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筑满意消费”,可以说是正当其时。紧扣时代脉搏,大力优化消费环境,更是当前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的关键。
千帆竞渡,热气腾腾。今年春节,电影市场“热”力全开,冰雪经济蓬勃发展……放眼全国,乙巳蛇年开局良好,多个领域数据亮眼。消费市场的繁荣,折射出消费环境的优化和消费者信心的提升。
共筑满意消费,“筑”的是品质为基的消费内容。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和消费观念迭代,消费者对于产品功能和服务体验的关注度持续攀升,对“高品质消费”的期待日益增长。只有着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要,才能更好释放内需潜力。
共筑满意消费,“筑”的是高效维权的消费过程。面对消费领域问题点多面广的现实状况,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维权问题,着力提高消费维权效能,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维权无忧,收获满意的消费维权体验。只有让消费者感受到维权“不难”不慢”“不空”,才会有更多人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
共筑满意消费,“筑”的是协同共治的消费环境。优化消费环境,不能仅靠某一方的“独角戏”,而需多元共治、群策群力。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以执法刚性维护市场秩序;经营主体要坚守诚信、严于律己,以高质量产品与服务实现长远发展;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主动维权、参与监督,为建设良好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只有政府部门、经营主体、消费者和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努力,才能筑牢满意消费市场的根基。
回首过去一年,每份成绩都来之不易。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以一组沉甸甸的数据回应民生关切——大力整治消费领域突出问题,查处不合格电子计价秤3.8万台;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打好民生领域“铁拳”主动战,查处案件31.46万件;着力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在处理投诉举报方面,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51.6亿元……数字背后,是监管的“力度”,也是为民的“温度”。一系列工作,是守护百姓“民心”的实际举措,也是彰显实干“信心”的积极实践。
从每年3·15晚会曝光的典型案例,到日常监管持续发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没有终点。多年来,从基础的“权益保护”到如今的“满意消费”,不难看出,市场监管部门正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坚定的信念、更坚实的步伐书写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新篇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乎个体幸福,更关乎国家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唯有多方同心同行,形成合力,方能让每一天都成为消费者权益日,真正实现“天天都是3·15”的目标,以“满意消费”之光照亮高质量发展之路,点亮经济发展长明灯。
让我们以3·15为起点,携手共筑更公平、更安心、更美好的消费环境,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牢基础。我们相信,中国经济一定会持续向好,在高质量发展中闪耀熠熠光辉!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