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罚款 不收费 少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利用信用监管机制减轻企业负担纪实
近年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信用监管机制,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监管、信用修复、跨部门协同等,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被企业称为“不罚款、不收费、少检查”的监管方式。
信用监管:减轻企业负担的“良方”
信用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以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通过归集、评价、分类、应用等全链条管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新型监管模式。传统监管往往在企业违法后施以罚款等刚性措施,而信用监管通过风险预警、合规指引等方式,帮助企业规避违法风险;传统监管对所有企业“平均用力”,而信用监管通过分级分类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传统监管容易形成“一次受罚、长期受限”的困境,信用监管通过修复机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传统监管需企业配合,信用监管依托大数据、远程核验等方式实现“静默监管”。
企业年报是信用监管的基础,目前已实现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税务部门“多报合一”,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满一年的企业也列入了“多报合一”,减少海关年报数据120余项、商务和外汇年报数据170余项、农业年报数据13项,仅年报一项,就为企业减轻了很多负担。因此,信用监管机制推行以来,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精准监管的“导航仪”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能的核心手段。通过科学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
浙江省以“千万经营主体信用工程”为统领,构建“1+X”信用评价体系,全省“双随机+信用”应用率达到99.8%。黑龙江省创新“三覆盖、三创新、三推动”模式,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覆盖全部经营主体。湖北省制定《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在全省旅游、餐饮、农产品等领域建立23个行业信用同盟。重庆市探索打造“信用+食品安全监管”场景,推进信用赋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领域监管。
去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统筹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分类结果深度嵌入“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达25.08%,较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前提高13个百分点。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通过科学分级,将有限的监管资源精准投向高风险领域。各地实践表明,该模式大幅减少了对低风险企业的检查频次,显著提高了监管效率,同时明显降低了企业的迎检负担和合规成本。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检查的“压舱石”
各地通过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改革,统筹部门检查任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大幅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北京市率先构建信用标签分类系统,2024年非现场检查项占比77.6%,减少扰企检查6510次。河南省部门联合抽查比例近70%,有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浙江省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率达到55.5%,减少重复上门39.8万户次。山东省部门联合抽查应用率达到96.74%,全省平均问题发现率提高了33个百分点。
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对452.6万户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抽查总户数的32.69%,推动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双随机、一公开”通过跨部门任务整合,有效破解了“多头检查”顽疾。各地实施情况显示,联合检查机制显著减少了重复检查次数,大幅降低了企业迎检时间,使企业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信用修复与包容审慎监管:助企纾困的“暖心策”
各地通过优化信用修复流程、推行柔性执法,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激发市场活力。
陕西省建立信用修复“四日办结”机制,2024年,为11.72万户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安徽省设立1224个“信用修复驿站”,帮助10.2万户企业修复信用。上海市首创信用修复“免申请自动办理”,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动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吉林省推行信用修复“线上办、掌上办”,为47023户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对2062万户经营主体开展失信警示提醒,累计为3442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提升市场整体信用水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又上线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实现一键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为企业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
信用修复机制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显著提升了企业信用修复效率。各地创新做法大幅缩短了修复时间,明显降低了企业因信用问题导致的经营障碍,有效帮助企业恢复发展活力。
非现场监管与智慧化手段:科技赋能的“新引擎”
各地广泛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监管方式向“非接触式”“智能化”转型。
北京市广泛应用网络巡查、远程检查等8类方式,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至38.6%,减少扰企检查6510余次,减少企业提交纸质材料13.1万份。浙江省建成“浙江企业在线”平台,对319万户企业精准画像。杭州市通过“信用+金融”模式,为3.7万户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250亿元。重庆市打造“山城有信”智慧应用,赋码375.51万户经营主体。广东省建成覆盖800万户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系统,按月更新风险等级。四川省在成都市试点推行基于信用风险的触发式监管,发出信用预警提示31.4万条次,精准监管率超过90%。
智慧监管通过技术手段创新,大幅减少了现场检查频次。各地实践表明,非现场监管方式显著降低了企业迎检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实现了“无事不扰”的监管目标。
区域协同与标准共建:跨域联动的“试验田”
多地通过跨区域协作、统一标准,推动信用监管规则互认,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京津冀三地签署《共建“信用京津冀”框架协议》,制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换规范,共享数据4.8亿条,开展跨区域联合抽查,问题发现率为64.29%。长三角三省一市签订《信用数据共享协议》,归集4大类20余项数据。川渝地区联合制定《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392万户企业同标同质管理。粤港澳大湾区四地共建“信用湾区”,深圳前海推出“1+1+N”跨境信用应用,落地全国首笔港企境内信用贷款30亿元,助力湾区要素流通。
区域协同有效打破了数据壁垒和监管套利空间。各地协作机制的建立,大幅减少了企业跨区域经营的制度性成本,为企业跨区域发展创造了更加便利的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的实践表明,信用监管全面推行以来,“数据跑腿”代替了“企业跑路”,“信用画像”代替了“普遍撒网”,“修复通道”代替了“一罚了之”,企业迎检负担明显减轻,合规效率显著提升,真正实现了“监管效能提升”与“企业负担减轻”双赢。
□本报记者 王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