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5年06月25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祝 富)6月24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21个部门,出台《江苏省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全方位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提出实施五大行动62项具体举措。
  据悉,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有三大特点。一是全面贯彻不漏项,对《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的“五大行动19项重点工作”,除国家事权外,逐项提出贯彻落实举措,共细化分解成62条举措。二是目标量化可落地,对事关消费环境优化的关键指标进行量化,确保政策落地可衡量。三是立足省情创特色,巩固拓展江苏省先行优势,放大品质江苏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等重大载体效应。
  在消费供给提质方面,江苏省将加强消费品质量品牌建设,力争到2027年累计认证“江苏精品”1500个,消费品合格率超95%。同时,推动服务消费升级,打造30个“服务质量承诺消费场景”,力争40%以上的设区市游客满意度达到“满意度高”水平。此外,江苏将拓展首店、首秀等新消费场景,2025年争创10个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
  为优化消费秩序,江苏省将深入开展小微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六统一”管理和“一秤一码”监管,同时聚焦网购快递、电信、装修、维修、旅游等行业领域治理“霸王条款”,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在消费维权提效方面,江苏省注重源头化解纠纷,强化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和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并积极探索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消费环境共治行动则注重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自律标准,到2027年建设50家以上省级和100家以上市县级消费教育体验站。
  《若干措施》还聚焦改善消费环境领域,将深化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合作,计划每年新增50家异地异店退换货企业,并持续推进入境旅游便利化,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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