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在希望的土地上
——市场监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综述


金秋时节,岁物丰成。9月23日是我国第八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当下,从东北平原到西南山区,从华北乡间到东南沿海,稻浪翻滚,瓜果飘香,虾蟹肥美,一幅幅生动的丰收画卷铺展开来。
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标准”丈量着农业发展空间,用“品牌”点亮了农产品光彩,用“服务”激发了农村市场活力,用“监管”守护着乡村民生温度,有力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在乡村振兴的画卷上绘就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强化质量赋能
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在于产业体系的现代化,质量是产业发展的生命线。市场监管部门将工业领域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注入传统农业,着力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
大力推行品质认证,为农产品“镀金增值”。9月25日,由市场监管总局主办的2025年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在江西省宜春市正式启动,主题为“有机产品认证助力品质消费”。
在启动仪式上发布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与有机产业发展(2025)》报告显示,中国有机产业持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2024年中国有机产品销售额达1247亿元,较2023年增加了231.5亿元,增幅22.79%,我国稳居全球第三大有机消费市场。我国有机农地面积持续稳定,2024年我国有机农地总面积维持在350万公顷以上,为全球第五大有机农业种植国。
一系列数据,不仅显示了我国有机产业强劲的发展势头,也体现了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有机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有机产品认证提升服务行动。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选定焦作市温县、三门峡市卢氏县、信阳市部分县区作为2025年有机产品认证区域化建设省级试点,为29家食品农产品企业提供有机产品认证提升服务。湖北省宜都市市场监管局在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的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认证流程合规性、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基地环境指标等开展全要素监管,保障有机产品认证“含金量”。
完善农业标准体系,让生产“有章可循”。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围绕粮食安全、种子种苗、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快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制修订步伐。从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技术规程,到采收、贮藏、运输等环节,都有了更加科学、精细的标准依据。
2024年7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将规章适用范围从单一的农业拓展到农业农村领域,对农业农村标准的定义和范围进行界定,将农村设施环境、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技术要求纳入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
在乡村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发布《村务管理基础术语与事项分类》《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美丽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指南》等多项国家标准。各地也积极开展乡村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截至目前,共备案乡村领域地方标准超900项。
优化营商环境
乡村振兴,主体是关键。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乡村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有效激发乡村创业创新的活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活跃于农业农村领域的重要经营主体。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持续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2022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制度调整优化,更加契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2024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协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多报合一”改革。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只需填报一次信息,即可同时满足两个部门的填报要求,使得年报公示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还共同挖掘年报数据价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推送、主体增信等精准服务,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申请政策扶持、参与项目竞争时将更具优势。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登记注册、标准化建设、合同指导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部门实行注册登记“三放宽”举措,即放宽名称登记条件、放宽场地证明、放宽经营范围,多措并举助推当地家庭农场发展。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指导黄厝村“厦门市翔安区振乡兴果蔬专业合作社”完成了登记注册,助推全市首家以家庭农场组建的农专社成立运营,实现组织家庭农场参与农业现代化经营,在农业产业链中分享增值收益。
同时,为了给农业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打破地方保护,为农业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擦亮金字招牌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产业兴旺,离不开品牌的引领。从五常大米到阳澄湖大闸蟹,从安溪铁观音到赣南脐橙,众多“土特产”发展成为响当当的“大产业”。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发挥服务作用,深入田间地头,挖掘、梳理具有独特地域、独特品质、独特工艺的农产品资源,将农产品品牌培育作为赋能乡村特色产业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商标富农”战略,让地标产品成为地方经济的“摇钱树”。
江西省抚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生态抚州、绿色农品”品牌发展战略,坚持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提升行动,不断提高“赣抚农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助力该品牌打造成江西省第一个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地级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品牌专项培育计划,强化标准宣贯,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品牌管理,持续提升品牌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新疆品质”品牌建设。
为加强品牌保护与推广,守护好“金字招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假冒伪劣、侵权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等行为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湖南湘西十八洞村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支持下,将68件被抢注的含有“十八洞村”“十八洞”的核心类别商标成功转至十八洞村,有效维护了品牌价值。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助力地方政府打造覆盖更广的区域公用品牌,通过整合域内多种特色农产品,打造如“丽水山耕”“天赋河套”等综合性区域品牌,形成“母子品牌”联动效应。同时,积极利用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线上展销会等平台,组织地标产品走出原产地,走向全国乃至全球。
规范市场秩序
安全是农业发展的底线,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石。市场监管部门坚守“四个最严”要求,构建起全链条、无缝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在农业生产资料领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把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市场准入关,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春耕、三夏、秋冬种等关键农时的农资质量,为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守住第一道关口。
创新智慧监管模式。面对农产品市场海量的经营主体和复杂的流通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动“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广应用“浙食链”二维码,消费者扫码就能看到农产品的产地、生产者、检测报告等信息。广东、福建等省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建设智慧农贸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对农产品交易、检测、追溯等环节的实时监控,同时探索对预制菜、净菜等新兴农产品业态的分类监管与标准制定,引导产业规范发展。
畅通农村消费维权渠道。面对农村消费市场持续繁荣的新形势,市场监管部门将12315维权网络向乡村延伸,在乡镇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培训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让农民朋友在家门口就能维权。在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成为标配,市场监管人员监督抽查与市场开办方自检相结合,构筑起流通环节的“防火墙”。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农村市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农村消费环境,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服务新兴业态
随着数字经济深入乡村,农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与监管也随之升级,服务乡村新兴业态发展壮大。
近年来,农村电商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助推“三农”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强劲动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在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特别是在完善标准、推动品牌建设、地理标志应用、商标维权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探索实践。
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县域统筹、镇级整合、村级创新,充分激发县、镇、村三级创新活力,形成农村电商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生动局面的“共富工坊”建设模式。江西省安远县搭建“智慧园区”新仓储+“智运快线”新基建+“数字平台”新零售+“村红村播”新业态+“诚信规范”新监管“五位一体”的“数字+乡村”模式。陕西省武功县利用地处西北地区与中东部地区连结点的区位优势,打造西北农产品电商企业聚集地、西部农副特产品物流集散地的“买西北卖全国”模式,有力推动当地农产品走出去。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电商发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出台规范意见,一方面督促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红主播的管理,同时加强对农村电商的法律指导,普及行业法规,让电商农户知法懂法、合规发展。
在绿色农业领域,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提供标准、计量、认证等技术支撑,推广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支持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加强对可降解地膜等环保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管,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推动乡村绿色发展。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面对我国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辛勤耕耘在充满希望的广袤乡土上,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李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