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显著
本报讯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分类分级审查要求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把不太可能产生竞争问题的案件分流至快速审查通道,让交易在更短时间内获得审批。简易案件审查制度创设于2014年,至今已实施12年。2026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申报489件,审结440件,其中附条件批准3件,禁止1件,另对5起经营者集中提出竞争关注,同时对没有竞争问题的案件加快放行,平均审查时间29.8天,高效服务企业投资并购。
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繁简分流效果明显。2014年获无条件批准的简易案件数占全部无条件批准案件数的49.2%,至今年已增至88.8%。绝大多数并购交易通过简易案件审查获得快速放行。
简易案件审查制度使审查效率明显提升。总局建立并严格落实简易案件“双二十”的内部时限要求,简易案件平均审查时间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今年以来的18.6天,大幅降低企业投资并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的申报材料合理精简。相对于非简易案件,简易案件需填报的信息事项从53项减为44项,2024年进一步简化至38项,申报成本较非简易案件降低50%以上。
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制度建立之初,总局按季度发布无条件批准案件列表;2019年起,总局开始每周发布,及时向市场释放交易获批信息。2025年,总局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增设简易案件公示表查询功能,方便企业检索过往简易案件信息。
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的央地协同效能提升。2022年,总局启动简易案件委托审查工作,截至今年9月,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了65.8%的简易案件审查工作。同时,地方合规指导不断深入,更贴近企业服务投资并购。今年委托审查队伍又新加入辽宁省、浙江省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审查效能将进一步提升。
此外,总局对申报人申请适用简易案件程序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简易案件适用情形的,依法转为非简易案件。近3年,非简易案件中约有18.4%的案件因不符合简易案件情形转为非简易案件审查。
□马润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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