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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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4月9日“关于张庆虎同志职务变更的通知”(宁水建司〔2007〕03号),自2007年4月9日起,张庆 虎( 身 份 证 号 :320104196206220475)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并于2014年4月11日不再具有本公司股东身份,退出本公司管理。本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与张庆虎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经本公司查明,张庆虎在任职期间及解除职务后,存在私刻公司印章,对外假借公司名义借贷或订立合同的事实行为,可能致使部分相关人利益严重受损。
鉴于以上情形,本公司严正声明:张庆虎非经本公司授权,对外进行的民事活动,本公司概不予以认可。同时提示各部门、单位、个人本着合法、谨慎的原则,不得与之发生任何与本单位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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