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网络交易平台信息采集
本报讯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日云南省工商局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网络交易平台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全省系统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采集对象为全省处于正常经营的网络交易平台,包括第三方交易平台和自营交易平台。采集内容包括平台经营者信息、第三方交易平台内网店信息、2015年全年平台经营统计信息、平台内部制度规范。采集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访问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填写上报相关资料;二是由网监人员查看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了解跟踪辖区平台信息采集工作进展动态。
云南省工商局要求各地认真核实平台数据,以全省网络交易平台名册为参考,对网络交易平台全面摸底,准确掌握辖区第三方交易平台和自营交易平台数量,对经核实尚未正常开展经营和不具备采集条件的平台名单向省局上报。各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报送统计数据,对纳入统计范围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进行培训,对网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平台数据采集的功能和流程,发挥好指导作用。各地还将加强对辖区网络交易平台的专项检查,逐户排查网络交易平台报送统计数据情况,对无特殊理由不履行报送义务的平台经营者,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处罚。平台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云南省工商局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张睿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