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综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3月15日 A7 版)

  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总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积极谋划和部署。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国家工商总局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深入推进《消法》贯彻实施,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以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消费维权更加受到重视
  2015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消费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日渐突出,消费维权工作更加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社会各界也给予了普遍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消法》的贯彻实施,于2015年6月中旬至8月,组织开展对天津、浙江、福建、江西、海南、云南和上海7省市《消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国家工商总局领导参加检查,积极研究解决《消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国家工商总局《消法》配套规章的起草及征求意见过程中,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尤其是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使配套规章更具针对性。

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
  国家工商总局着眼大局,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谋划消费维权工作,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实际,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先后出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拉动消费需求保驾护航。
  同时,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加快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为改善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取得实效
  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突出重点商品及服务领域强化监管,认真组织手机、节能灯、眼镜等专项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指导各地对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燃气灶具、压力锅、床上用品、儿童妇女用品、羽绒服、羊毛羊绒制品、电热毯和电暖器等重点商品,集中开展质量抽检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为期3年的五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下,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突出查办消费侵权案件。针对“3·15”晚会、黄金周、“双十一”等曝光问题,及时发布处理意见,针对一些问题突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收到显著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2015年,全系统共抽检商品11.35万组,查处消费侵权案件86847件,其中商品消费侵权案件69848件、服务消费侵权案件16999件。

12315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
  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进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继续推进12315“五进”工程,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制定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方案。加强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为市场监管和政府制定消费政策提供了参考。全系统积极发挥12315品牌效应,努力提高群众投诉的处理效率。据统计,2015年,全系统依托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诉求777.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亿元。

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2015年,全系统立足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转变消费维权理念,积极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国家工商总局在江苏省召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推动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各地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推进。
  全国消协组织以中国消费者协会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机构建设,强化了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中消协及各级消协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消费维权方式,开创性地开展了公益诉讼、组织对部分旅游线路进行体验式调查、开展“电视购物服务测评”等活动,警示了违法经营者,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
  回首2015年,全系统始终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统一,始终坚持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统筹,始终坚持强化监管执法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相促进,始终坚持行政执法与社会共治相结合,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本报记者 韩陆晋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