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大事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3月15日 A7 版)

  2015年1月
  中国消费者协会换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担任会长

  2015年1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一次理事会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当选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当选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同时有多名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人民团体的副部级领导担任副会长。
  新《消法》配套规章继续密集出台
  自2015年1月起,国家工商总局继续大力推动消费维权法治化工作,认真分析,深入调研,全面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更多的贯彻新《消法》配套规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连续跟进,与2014年出台的多部规章共同发力,形成落实新《消法》的强大助推力量。

2015年2月
  2015年2月4日,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会议提出,2015年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新《消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始终坚持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的理念,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大力推进12315体系建设,依法加强消费维权执法,强化商品质量监督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促进行业自律和经营者自觉,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15年3月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认真开展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件查处和“3·15”晚会12315热线转办工作
  2015年“3·15”晚会后,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开展“3·15”期间央视曝光案件查处和“3·15”晚会12315热线转办工作。各地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严厉查处消费侵权典型案件。浙江省工商局针对节目报道的杭州汽车4S店问题,要求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立案查处,同时在全省范围开展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海南省工商局从3月16日开始对汽车4S店进行规范整治,在海口地区发现2家问题4S店,该局执法人员当即对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整改并妥善处理消费者赔偿事宜。
  国家工商总局就“两项维权制度”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
  2015年3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就落实《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向经营者代表进一步解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相关规定,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015年4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张平到中国消费者协会调研

  张平在调研中指出,随着改革深入和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社会共治、社会自治来加强社会治理。消费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群众,既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也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消协组织是与13亿多消费者联系最紧密的社会组织,担子会越来越重、工作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未来将大有可为。

2015年5月
  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电商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

  2015年5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电商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邀请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1号店、携程旅游网、苏宁易购、唯品会、当当网、亚马逊、大众点评、美团网10家国内有代表性的电商企业代表参会,督促企业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2015年6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新《消法》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严隽琪、吉炳轩、张平3名副委员长带队,于2015年6月中旬至8月,对天津、浙江等7省市《消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肯定各地成绩的同时,指出了还需要解决的问题。

2015年7月
  依法治国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国际研讨会举行

  2015年7月21日至22日,依法治国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德国联邦司法与消费者保护部、巴西司法部共同主办,探讨推进在“联合新兴国家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作”项目框架下的各项工作。会议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积极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边及多边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技术方案论证会召开
  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召开,旨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整合社会各界消费维权资源,充分发挥12315体系在消费维权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会上,各省市消保及12315机构负责人就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目标、系统设计、分析及硬件需求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国家工商总局就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征求意见
  2015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征求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使消费者尽可能避免在网上买到假冒伪劣商品。

2015年8月
  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藏、青)培训班举办

  为落实中央援疆援藏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和总局行政学院于2015年8月下旬联合举办全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藏、青)培训班,来自新疆、西藏、青海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基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干部共160人参加了培训。

2015年9月
  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召开

  2015年9月10日,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正其在会上作了“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重要讲话。中央文明办有关同志莅临会议指导。
  马正其强调,各地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新《消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紧紧围绕贯彻执行新《消法》,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安排,抓紧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争取2016年年底前见成效,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行业和商圈。
  消费侵权案件查办指导分析会召开
  2015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消费侵权案件查办指导分析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来自全国14个省市工商局的消保(商品质量监管)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30余人参加会议,就提高消费侵权案件查办质量、查办效能以及典型消费侵权案例展开讨论,并研究了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2015年10月
  中韩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中韩消保合作备忘录签署

  2015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陪同李克强总理赴韩国访问。其间,在李克强总理和朴槿惠总统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与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签署了《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部分国内旅游线路体验式调查
  2015年9月11日至10月7日,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精心组织下,来自全国24个地方的196名志愿者担任体验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参加覆盖国内27个省份的96条线路(包括“十一”黄金周期间线路34条)旅游团,并对85家旅行社服务进行了体验式调查。

2015年11月
  国务院就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出台重要文件

  2015年1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同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我国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消费新热点、消费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升级,将引领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领域迅速成长。要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双十一”网购额再破纪录,网购消费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网购消费投诉调解效能进一步提高
  2015年11月11日零时开始,仅12分28秒,天猫“双十一”的交易额已冲破100亿元。仅2分5秒,京东订单量就突破2010年11月11日的全天纪录,并用4小时54分超越2013年“双十一”纪录。在消费拉动经济发展方面,近7亿网民功不可没。
  在网购领域蓬勃发展的同时,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网络消费市场监管,对电商加强行政指导,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努力提高投诉受理、处理效能,使大批消费争议和矛盾纠纷得到快速、妥善解决,让广大消费者网购更加顺心、放心。
  12315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举办
  2015年11月,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12315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在总局行政学院开班。培训班内容主要包括践行“三严三实”全面从严治党、新《消法》配套规章和“两项维权制度”、落实新《消法》具体实践、提升12315数据质量与加强12315数据分析利用、新《广告法》解读等课程。来自全国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12315机构负责人及总局12315工作联系点业务骨干120人参加培训。

2015年12月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和新聘律师团成立

  2015年12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和新聘律师团在京成立。68名专家受聘成为专家委员,22名专业律师受聘为律师团律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张平为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成立作出重要批示。

□本报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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