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召开互联网广告媒体座谈会
去年全国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逾二千三百起《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工作正有序推进
本报讯 3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互联网广告媒体座谈会,通报2015年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工作情况,并就《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听取人民网、百度、腾讯、凤凰网、搜狐、阿里巴巴、京东、优酷、爱奇艺等20多家互联网广告发布媒体的建议。
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介绍,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2302起,罚没金额2862.91万元。依托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国家工商总局2015年对全国27个省(区市)和9个重点城市的169家网站进行广告监测,监测广告总量385万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0.6万条 次 ,违 法 率 为2.76%,比2014年下降6.19%,降幅达70%。
张国华分析了互联网广告违法情况,指出其中主要有五大问题:一是个别网站发布的广告内容违法,例如有的广告违背生活常理,毫无依据,虚假夸大,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部分网站没有尽到广告审查义务,未建立广告承接登记、审核把关、档案管理等广告经营管理制度,广告审查员没有发挥“守门员”的作用。三是链接广告中被链接的网页违法广告多发。四是搜索引擎网站广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五是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的广告需要进一步规范。
张国华指出,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贯彻新《广告法》为契机,严格执法,促进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继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
座谈会上,参会媒体介绍了自身广告经营及履行广告审查责任情况,就如何自觉履行好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责任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对《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已就《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多轮征求意见工作,其制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邵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