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不法黑手

——四川省邻水县工商质监局查办治疗机虚假宣传案纪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3月23日 A4 版)

  “非法销售医疗器械,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2016年2月24日,四川省邻水县工商质监局查办钟某利用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进行虚假宣传一案尘埃落定。当事人钟某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处罚款30万元。

果断出击
  2015年11月25日,邻水县工商质监局接群众举报称,县中医院综合楼下的冠瑞商贸经营部在高价销售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经营部人员宣称高电位治疗机能治疗多种疾病,并组织200余名中老年人第二天到成都购买这款治疗机。
  因涉及多部门监管,邻水县工商质监局立即派人核实情况,确认属实后,随即向邻水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2015年11月25日下午5时,县政府组织公安、工商、食药监、物价等10多家单位召开紧急会议,通报冠瑞商贸经营部擅自组织200余名中老年人准备于11月26日到成都购买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的有关情况,会上决定由邻水县工商质监局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经营部涉嫌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医疗器械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为及时制止当事人组织200余人到成都购买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避免给消费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紧急会议结束后,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物价、食药监等部门及城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对冠瑞商贸经营部实施检查,现场查扣用于宣传的电脑、移动硬盘等相关物品,并连夜对涉案的7名人员进行询问,了解相关经营情况和销售情况。

斗智斗勇
  初步调查获知,该经营部于2015年8月开业,向消费者宣传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的功效,提供试用服务,同时以每台9480元的价格给用户提供代购服务。截至检查当天,当事人累计收取客户购机款110余万元,预订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117台。当事人的行为因涉嫌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转由食药监部门调查处理。
  2015年12月28日,邻水县工商质监局接到县食药监局《关于提请调查高电位治疗机宣传和推广中是否涉嫌与审批产品适用范围不相符合夸大宣传的函》,食药监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邻水县工商质监局于2016年1月4日对经营部法定代表人钟某立案调查。为尽快揭开真相,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执法人员克服种种困难,采取“5+2”“白+黑”工作方法,加班加点与当事人斗智斗勇,提取了大量的调查询问笔录和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条。最终,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当事人钟某为了销售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先后投资43.53万元租赁场地、聘请专人发放宣传单,用小礼品吸引群众(主要是中老年人)到店体验,然后通过播放宣传视频、雇“患者”现场宣讲等形式,累计向800多名群众宣传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的功效和作用。经核实,其宣传内容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批文件内容不一致,属擅自夸大治疗功能,诱导群众购买。

大快人心
  邻水县工商质监局会同公安、物价、食药监等部门及城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果断出击,安排专人一对一向200余名准备乘车去成都购买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的消费者进行劝解,责成当事人钟某将代收的购机款全额退还给已付款的消费者。
  当事人钟某向群众夸大宣传治疗机的功效和作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广告法》及《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邻水县工商质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对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当事人处罚款20万元,对当事人利用代言人证明治疗机治疗效果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合计执行罚款30万元。

□刘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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