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4月02日 A5 版)

  兹声明以下授权(介绍)作废:
  1.2015年8月31日我公司出具给缪红强、相日新先生的介绍信(编号20150831)声明作废。
  2.2015年9月28日我公司出具给郑慧明先生的授权委托书已超过6个月的委托期限,声明作废。
  3.2016年2月22日我公司出具给田坤女士的授权委托书声明作废。
  以后上述被授权人或被介绍人不能代表我公司从事任何业务工作,从即日起上述被授权人或被介绍人从事任务工作均与我公司无关。

  连云港伟恒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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