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商标权纠纷案在沪开审
本报讯 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状告QUALCOMM Incorporated(美国卡尔康公司)等三被告商标权纠纷案于5月17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向三被告索赔人民币1亿元。
起诉状称,上海高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原名称为“上海高通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更名为“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自1992年起,上海高通公司先后使用、申请、注册了一系列高通商标。
美国卡尔康公司是一家通信技术和半导体芯片公司。原告称,美国卡尔康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实施了大量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例如,美国卡尔康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以及其他商业广告中,将“高通”字样用作其产品或服务商标进行大肆宣传。此外,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应对美国卡尔康公司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新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