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抽检为抓手 推动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提升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6月02日 A5 版)

  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事关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的大局,事关广大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服务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网络经济大省和国内主要网购平台所在地,近年来,浙江省工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履职,主动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实践与创新,探索应用随机抽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等方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

推动网络商品抽检步入常态
  自2009年开始,浙江省工商局就依据《消法》《产品质量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方面的规定,探索研究网络商品抽检工作,围绕投诉热点和民生焦点商品,从风险监测、比较试验等形式入手,依托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作为内部决策参考和网络交易平台行政约谈依据。
  2015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以下简称《网络商品质量抽检意见》)的出台,为推动网络商品抽检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支撑。浙江省工商局高度重视,以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多次专题学习研究,第一时间就贯彻落实网络抽查新规向省政府作了书面专题报告,组织全省系统条线业务骨干集中研讨培训,缜密制定并迅速启动了新规出台后的浙江省第一次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并专门新增4名工作人员、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及购置所需配套设备,为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

推动网络商品抽检有序开展
  为确保抽检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取得预期效果,浙江省工商局着重把握了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问题导向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对抽检商品,该局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以及日常监管执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后确定了三大类八种商品;对省内省外平台一视同仁,对被抽检经营者,根据平台上该类商品的综合排名和销量排名随机抽查,以确保抽检工作的公平性和公众认可度。
  二是抽检全程精细化取证。该局购买录像软件,对购买样品和样品的物流信息全过程网络录像。对商品拆封备样全程记录,拆封现场全程监控录像。
  三是后续处理网上处置为先。该局针对网购商品经营主体的虚拟性特质,结合国家工商总局对网络监管“以网管网”的总体要求,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的后续处理,注重发挥第三方交易平台作用,要求其对不合格商品信息及被抽检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虚拟店铺实施商品信息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推动抽检规定实践操作落地
  结合《网络商品质量抽检意见》有关原则性规定,浙江省工商局注重创新,积极破解具体操作细节上碰到的难题。
  在送达经营者方面,首先根据其在平台上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平台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和有效联系方式寄送。出现无效退件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地址后再次寄送。二轮送达后仍有无法寄送的,才选择网上公告送达。
  在保障复检权利方面,复检提取样品时,由复检申请人、检测机构、工商执法人员三方到现场对样品确认,并增加复检申请人的目击试验,要求检测机构对复检申请人开放实验室检测过程及结果,使申请人对样品确认、判定标准、检测过程和结果全方位知晓。
  在公示模板化方面,在涵盖总局抽检规定需公示的法定要素基础上,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抽检概况,保障社会公众认知度,逐步形成今后可参照复制的抽检结果信息公示模板。

推动网络平台责任意识增强
  浙江省工商局以抽检为抓手,努力强化网络商品质量监管,特别是通过此次较大规模与范围的质量抽检,有效提升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加强质量管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动性,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正向教育与引导作用。
  一是增强网络商品抽检渐趋常态化的意识,抽检平台及其经营者能主动加强对网络商品质量抽检新规的学习领会,能较好协助配合工商部门网络商品抽检和执法办案等工作。二是加强平台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加大其对平台经营商品规范管理的力度,落实平台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三是加大了政企合作共同净化网络交易环境的力度,有力推动了集政府监管、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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