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发布
本报讯 为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保证网络食品安全,7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将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基本要点包括:强化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细化严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明确对违法行为的管辖,强化调查处理职责,细化抽样程序,明确责任约谈的情形,强化法律责任。
其中,第三方平台出事故将被责令停业,入网商家有犯罪记录的平台应停止服务,网络食品抽样检查将成常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将被约谈等成为《办法》亮点。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网络食品抽检设立“神秘买家”制度,为了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信息相对的不对称,“神秘买家”将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措施。
□青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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