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工商“双轮驱动”推进法治建设
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本报讯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工商局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以法治工商建设为统领,内抓学习培训和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外强宣传引导和行业教育,深化改革,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双轮驱动”,法治建设取得成效。近日,该局被中宣部、司法部联合表彰为“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这是继该局被评为“贵州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后,获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又一殊荣。
全员培训学习是基础。该局将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教育、学法和讲法制度科学结合,灵活采取专题讨论、法制讲座、法律顾问授课、集训、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互帮互学等方式,创新实施视频网络互动式教学。5年来,累计组织自治州工商系统干部集中培训160次、参训干部2200余人次。自治州工商系统被提拔干部全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全面宣传教育是核心。该局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在主体宣传中把“普遍撒网”与精确制导相结合,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纸媒有字、网络有文、户外有势、窗口有人。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该局共组织各类对外宣传咨询和普法活动300余次,张贴各类横幅、标语、宣传画2000余幅,印发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单26万份(册),发送公益短信100余条次,通过宣传、咨询、引导等方式为消费者解决纠纷240起。
严格执法监督是保障。该局将工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调解等全部类型案卷纳入执法评查范围,5年来共指导县级局开展案卷评查125次,评查执法案卷4507件,评选优秀案卷48件,梳理整改共性问题67个、性问题211个;深化执法监督,推行基层分局法制员竞争上岗制度,自治州50多个基层分局全部派驻法制员,对基层执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行重大复杂案件评审机制,共查办行政执法案件5760起,无错案,无一起因监管不到位或监管方式不当引起的群体事件。
通过5年的不懈努力,自治州工商局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凸显,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市场消费环境明显优化,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2011年以来,该局先后获环境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党组等荣誉称号,被省纪委确定为贵州省第一批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蒲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