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工商职能作用 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挥工商部门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牵头作用,有力推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省营商环境改善,服务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
紧扣市场监管职能 服务福建自贸试验区
一是着眼创新。推出18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完成153项,实施率85%;实施创新举措160项,经毕马威公司评估有63项属全国首创,其中工商部门首创的4项,“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等8项创新举措已在全国推广或学习借鉴,50项创新举措分3批在省内推广,企业对创新举措的总体好评率95%。
二是着眼对台。推出30多项对台贸易便利化措施,在工商总局支持下率先将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放开至129个行业,先行开展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实施台湾居民入境免签注等政策,两岸货物、服务、资金、人员要素流动更加便利。
三是着眼“海丝”。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实行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模式,扩大服务领域对外资开放,对一般境外投资项目和设立企业实行备案制,自贸试验区逐步成为我省吸收利用外资的新高地。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重点用好工商总局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12条意见,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挂牌以来新增企业39028户、注册资本6522.25亿元,分别增长2.63倍、2.58倍。
一是深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存量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工作,争取在今年底完成,已有64.5万户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照率64.43%。
二是探索推进名称登记等便利化改革措施。试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允许市场主体“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探索开展联络地址登记,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
三是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率先发放符合工商总局技术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的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年报。已从2015年10月1日起向全省推广,累计发放电子营业执照37.1万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管专题组,由省工商局牵头,推进实施11项重点试验任务,探索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针对自贸试验区放宽行业准入、扩大对外开放或机制体制创新,提出55个监管风险点及88条防控措施,在全国率先建立自贸试验区风险防控清单。
二是突出信用监管。依托我省先行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区内24家涉企部门信用信息实现统一归集、统一公示,截至2016年7月12日共归集公示10521条信息,访问量近2000万人次,并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制定企业公示信用分类规则,实行差别化分类监管。
三是推进监管创新。支持三个片区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探索建立市场竞争秩序监测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完成市场竞争秩序的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梁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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