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整治公用企业初见成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8月06日 A1 版)

  本报讯 今年4月份以来,吉林省工商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存在的滥收费用行为等进行集中整治,初见成效。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该局在总局划定的5个重点公用企业领域之外,针对该省在供热、通信、广电3个行业中存在限制竞争行为较为突出、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实际,增加上述3个行业作为整治对象,对8个领域公用企业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11种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在整治行动中,全省各地工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走访调研,摸清公用企业经营行为和经营状况;召开企业座谈会,促进企业自查自纠和规范经营;集中执法力量,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案件督导和能力培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经过4个月的集中整治,截至7月31日,全省工商系统共对供电、供热等行业的限制竞争和滥收费用违法行为立案22件,结案10件。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查处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件,并在查处案件的基础上,适时对案件的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维护好全省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李玉子 杨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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