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6家供水企业因限制竞争被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19日 A2 版)

  本报讯 10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工商局依法向6家供水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这标志着该局已完成依法对6家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黄山市工商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今年年初由于天气寒冷,该市很多用户自来水表等损坏,6家供水企业以维修自来水表等为由收取人工、鉴定等费用。发现问题后,该局立即组织立案调查,并上报省局,获得安徽省人大法工委对《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四十三条的具体解释,在法律层面为全面依法公正调查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

□沈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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