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履职 加强督导严控质量

——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做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2日 A8 版)

  今年以来,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作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牵头部门,长春市工商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长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加强与市属各许可部门的沟通联系,全方位开展培训和督导,目前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涉及许可信息录入的部门已将2万余条各类市场主体许可信息录入公示系统。长春市工商局还指导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24个,涉及存量市场主体的许可信息达34万条。

做好牵头工作
  按照吉林省工商局的部署和长春市政府的要求,长春市工商局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牵头责任,负责建立沟通顺畅、配合有力的部门协调机制,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制度和规范,在制度上、技术上为信息公示提供保障,统筹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各项工作。
  长春市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多次向市政府汇报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及名录库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特别是信息归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取得了市政府的支持,筹备召开了全市26个部门参加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建设和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会议,下发了《长春市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工作方案》和《长春市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信息归集工作的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并对上述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在此基础上,长春市工商局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为全市26个部门的基层工作人员举办了10期培训班。为顺利推进上述两项工作,长春市工商局还专门开通长春市信息归集工作微信群等13个微信群,配备了两部电话进行专项指导,无论上班时间还是节假日休息时间,随时指导、帮助各部门人员解决在信息归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加大督办力度
  长春市工商局积极协调市政府绩效考核办,将信息归集工作纳入全市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全市4个专项考核共50分的考核分值中,争取到20分。市政府绩效考核办授权长春市工商局定期对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归集部门进行考核。在指导各部门推进信息归集工作过程中,长春市工商局加大督办力度,先后向各部门集中发函6次,通过公共邮箱给各部门发送了25个指导文件,在13个微信群里发送近100条工作指导信息。
  7月初,长春市工商局在督办中发现各单位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部门比较重视,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进展比较顺利,但是个别部门领导不重视,工作督办不到位,比如有的部门经过多次催促也不办理县(市、区)基层单位授权,有的部门牵头处室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到位,有的部门经常更换牵头处室,有的牵头处室不能较好地协调涉及许可审批的相关处室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长春市工商局及时将这两项工作进展情况向主管市长作了专题汇报。
  市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在会上,长春市工商局通报了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市领导对这两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进度比较慢的和工作量比较大的单位,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增加必要的设备设施,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市政府召开推进会后,各单位迅速行动,增派人员,加大力度,成效明显。

严把数据质量关
  随着各部门陆续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和名录库建设工作,长春市工商局面临着对34万条许可信息的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为此,长春市工商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全面动员,严格把关,确保数据质量,收效明显。
  长春市工商局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各部门的许可信息审核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市工商局抽调5名精通计算机操作、表格制作的人员负责数据的接收、分派、组织、协调工作;各分局采取从基层工商所抽调人员或向区政府申请公益岗人员等方式,抽调94名精通计算机操作、表格制作的人员协助开展审核工作。
  为了确保数据质量,长春市工商局采取四重把关审核方式:一是市工商局进行形式审核,对形式不合格的一律退回,要求重新填报。二是对市工商局形式审核合格的,分派到各个基层分局,对数据质量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全以《吉林省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责任清单》为基础,以省工商局要求为标准。三是市工商局把关审核各部门报送的光盘内容。审查各部门报送表格数量是否充足,是否齐全,对达不到要求的,退回光盘要求重新刻录。四是市工商局信息中心从计算机回存角度把关审核数据,并进行汇总分类、回存。目前,数据质量审核工作已全面完成,近期将完成对所有存量许可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批量回存工作。

□鲁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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