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水电气”合同侵权套路

广东挑战公用事业类消费“潜规则”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3日 A1 版)

  本报讯 从今年4月起,广东省工商局开展整治行动,联合广东省消委会向社会广泛征集并发布了十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类不公平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经过历时半年的摸底、调查,广东省消委会发现,广东供水、供电、供气消费领域中,存在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广东省消委会将“水电气”公用事业合同问题作为2016年挑战消费者“潜规则”的活动内容,联合新闻媒体及消费者代表组成调查小组,以模仿实际“开户消费”的方式,暗访广州市内多家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营业网点,实地调查合同文本“霸王条款”问题,深入体察业务办理规范及合同签订服务。
  在实地暗访时,调查人员发现,部分网点办事规程不合理,导致消费者不能仔细阅读合同;绝大部分网点工作人员没有完全履行告知并解释合同重要条款义务,窗口办事人员对合同条款认识不清,解释不到位。在走访中,消费者反映,“水电气”公用事业合同协议有不少“霸王条款”,合同签订流程也是“套路”多多,相关企业存在借助其垄断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根据调查发现的情况和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广东省消委会组织专业人士、法律专家进行研究分析,对照相关法律规定,揭示出“水电气”企业滥用“不可抗力”作免责借口、只管通知不管送达、经营者单方变更协议、合同签订未遵循公平原则、加重消费者承担过高违约义务、限制消费者选择诉讼机关权利、排除消费者解释合同的权利、不依法履行合同说明及显著标注义务、第三方办理跳过合同签订程序、合同内容只能看不能改10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对于一些无视行政监管和消委会监督、无视消费者权益、不纠正不整改的企业,广东省消委会将视具体情况适时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东省消委会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已经连续开展8年,有力地打击了藏匿在汽车、旅游、电信、网购、餐饮、航空等超过30个领域的各种消费“潜规则”,推动众多侵权难题得到切实整改,对促进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岳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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