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约谈十五家电商平台

“双十一”不得刷单不得先涨后降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5日 A1 版)

  本报讯“双11”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的预售、打折、红包、返现等各色促销宣传铺天盖地。针对促销期间电商可能出现的网购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消费纠纷等问题,11月2日,江苏省工商局约谈了苏宁易购、京东商城、途牛网等省内15家电商平台,并对全省网络交易平台提出要求。
  网络交易平台应当严格遵守《消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新近颁布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集中促销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应当依据可以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
  网络交易平台要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要加强对促销活动实施者的经营资质、身份信息排查,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一些经营者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
  此外,网络交易平台应当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法定义务,要依法对网络交易规则进行梳理规范,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据了解,江苏省工商系统日前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全省各地集中查办了一批网络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网上检查网站(网店)78876个(次),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539件,案值2162万元。

□谈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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