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8日 A2 版)

  本报讯 日前,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此次会议,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市市场监管部门就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四届会商会精神、推动四市合作不断深入、建立市场监管一体化机制等方面的课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研讨,并共同签订了《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市场监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会议就以下方面达成共识: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市场监管部门将大力服务四市企业共同发展,构建统一的地区市场主体准入体系;强化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的合作交流;规范成果互认,对四市商标品牌成果实施同等力度保护;建立执法办案定期交流机制,有效预防涉及商品质量、商标、广告、网络交易、非法传销、合同等违法现象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四省会城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就进一步携手推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强化信用监管和消费维权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共识。四城市将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注册登记信息、信用监管信息的共享运用,对四地企业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使守信企业处处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据介绍,此次会议邀请四省会城市的工商和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共聚一堂交流探讨市场监管工作,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尚属首次,对进一步完善四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今后,四市企业在市场准入、商标品牌方面将逐步享有统一的扶持政策和保护力度,这将有力推动四市企业共同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

□张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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