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明年六月起施行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0日 A3 版)

  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提出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诈骗。
  《网络安全法》共7章79条,有6个方面的亮点:第一,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第二,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第三,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第五,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第六,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网络安全法》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针对网络诈骗多发态势,《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此外,《网络安全法》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维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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