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捷高效 规范统一 统筹推进

辽宁制定“两证整合”实施方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5日 A1 版)

  本报讯 辽宁省政府日前制定并下发《关于批转省工商局等部门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部署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通知》指出,此项工作应优化工商、税务部门审批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压缩办事时限;全省使用统一的“两证整合”登记业务流程、提交材料规范、申请文书规范;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将“两证整合”改革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建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通知》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辽宁省工商局除了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向申请人核发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外,还负责做好工商部门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交换平台环境的改造升级,牵头制定《全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商税务数据交换技术方案》,将全省个体工商户登记数据信息通过省数据交换平台实时传输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以及大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将以上部门传输个体工商户税务数据信息实时转换到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内部管理业务有序衔接;负责在省政府的组织下推进全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果应用、业务培训、换照指导和宣传引导。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解读改革政策,及时解答和回应相关热点难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

□李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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