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查处公用企业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5日 A2 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福建省莆田市工商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业以及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该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8件,违法主体涉及通信、物业管理、机动车服务、供水、医疗等行业,案件类型涉及限制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广告违法等。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震慑了不法行为,进一步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曾茂盛 林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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