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监测工作初探

——以江苏省盐城市为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5日 A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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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盐城市工商局网监分局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工作的实践
  组建工作机构,有序运行网络交易监测中心。
  为保障全市网监工作一体化推进,盐城市工商局网监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立市一级网络交易监测中心。设置数据员、监测员、分析员三种岗位,依据网络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存证云”“盐城市工商局电子数据取证助手软件”大数据统计分析等技术手段,“键对键”开展在线监测。
  一是做好主体检索建库。定期查看和维护“江苏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以下简称“一中心”)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根据监测情况及时更新,通过媒体信息、广告宣传以及江苏省通管局ICP许可证查询系统完善重点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每月统计分析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情况。
  二是做好信息分类处理。根据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行业网站、门户网站、一般经营性网站、网店等不同网络经营主体类型,制定具体监测计划,实施针对性监测。
  三是开展交易行为监测。监测中心负责全市网络商品和服务行为集中监测项目选择、组织实施和跟踪督查,指导各县级局因地制宜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行为集中监测。
  四是做好任务流转分配。对监测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监测中心依据《盐城市工商局网上监测工作规范》,提出书面初步处置意见,提交分局案审小组进行复核,决定分局自行处理还是分流辖区处理。
  五是做好结果规范处置。按照监测规范把涉嫌违法行为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分类规范处置。
  依托网监平台,提升综合监测监管能力。
  一是依托“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充实监测对象信息。对电商公示平台中企业的涉网信息、电子标识申领以及交易平台报送的交易数据在“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中进行审核,亮标企业自动入库。对全市网站、网店商品数据进行维护与管理,对网站无法自动关联主体的数据进行监管单位的分配,对总局网监系统下发的数据进行反馈。
  二是依托“搜索研判系统”加强线索搜索。对网站、网店设置搜索任务,人工对网站进行监测检查,记录监测数据,判别涉嫌违法情况。根据监测要求,通过设定关键词在全网搜索网页及辖区主体、客体、行为,并进行线索归档。
  三是依托“执法工作云系统”加强取证定证。充分运用“网页取证”功能,以及终端、手机客户端对网页、拍照、录像等电子证据进行固定,确保相关电子数据客观有效,为后续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并做好证据的归档管理。
  加强规范指导,促进网上监测标准化、制度化。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在2015年6月编制的《盐城市工商局网上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的基础上,结合一年多的监测实践,修订出台《盐城市工商局网上监测工作规范》,细化操作流程和判定标准,配套制定《网络交易常见违法行为判定参照》,涵盖注册登记管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合同格式条款、商标监管、广告监管等22项411条违法违规行为判定参照,提高网上监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精心培育专业队伍。重点打造以网监分局业务骨干为主的核心队伍,先后组织分局及市区各单位4次监测实务专项培训;讲授“一中心一平台”实务应用,把网上集中监测培训延伸至县区级,为全市联动开展集中监测工作夯实基础。
  三是加大督查调研力度。通过召开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网监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网上集中监测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调研走访,听取基层建议。
  推行三项监测,强化网络交易监管。
  按照年初制定的《2016年全市网上集中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对“一中心”主体数据库内的网络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监测,结合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行业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专项监测,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特定时间段对盐城市网络交易平台开展定向监测。
  日常监测定期监管。每半年对全市重点网络经营主体(网络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行业网站)和达到一定规模的网店进行定期浏览监测,主要查看其主体资格、交易规则、商品信息、广告宣传、商标使用等情况。
  专项监测精准监管。加强网络交易数据分析比对,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医疗、教育培训、旅游服务、工业制造、服饰销售等重点行业网络经营主体实行专项监测,逐步建立以行业性网站清查为条块的监测体系,有利于发现行业共性问题。
  定向监测跟踪监管。5月底受省局委托,牵头组织全省夏令商品集中促销情况定向监测,探索采用“网监分局牵头+职能处室协助+大市区市场监管局参与+物价部门配合”联动监测模式。加强重点时段监测,组织力量对19家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络促销活动进行定向监测。

网络市场监测工作面临的难点
  缺乏法律支撑和技术支持。目前仅《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局监测实践仅限于临时发起的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定向监测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相关法律依据不足,尚未建立统一的监测机制和标准规范。此外,监测、统计、分析中缺乏有力的网络技术手段,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制约了监测效能的提升。
  对网络交易监测工作认识不足。在监测实践中发现,监测人员对监测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清,存在“网上监测就是网络广告监测”“监测就是为了办案,不能为办案提供支撑的监测没有效果”“发现轻微问题不用理会省得指导规范”等片面认识。还有的监测初查人员缺乏责任心,有畏难情绪,把监测任务压到复核人员身上,复核人员需要重新监测,导致监测整体进度拖延。
  网络经营信息精准捕捉难度较大。一是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很难快速全面地掌握。以日常监测为例,重点网络经营主体信息来源于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已公示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信息,实践中需要再通过工信部ICP备案企业信息反向查询,经过筛选后收集入库。以专项监测为例,确定某类行业,通过省局“一中心”搜索研判系统进行主体搜索,因为非全网搜索,搜索结果有限且质量不高。以定向监测为例,主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类别+地区”搜索和在“一中心”网店主体数据库中逐条搜索确定。二是客体信息很难快速全面地判别。商品信息通常含有大量数据,对其真实性、准确性逐一核对,费时耗力。三是行为信息带有较强的隐蔽性,需要监测人员在熟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具备一定的敏锐度和耐心。
  监测人员能力水平亟待提高。网络信息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不易监测的特点,这就要求监测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敏锐度,还要具备过硬的网络操作技能。但目前,盐城市网上集中监测主要由网监分局边摸索、边试行、边总结,总体处于探索阶段,经验尚不丰富,针对县一级的监测实务培训也是普及型、入门级。整体看,监测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化训练,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监测结果未及时充分运用。监测中或多或少存在“重监测轻处理”的现象,目前我们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按辖区分类,流转辖区网监机构进一步调查核实,按违法情节程度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组织行政约谈、集中点评问题、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但有时处理周期比较长,核查流于形式,监测成效大打折扣。

有效推进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的建议
  正确理解网上监测工作。网上监测是对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的跟踪检查,监测内容涵盖了主体资格、亮照亮标、交易规则、合同格式条款、商品信息、商品价格、商标使用、广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各项业务向线上的延伸,是全业务的监测。要求根据监测需要客观、详实地记录数据,通过监测不仅是发现案源线索,还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苗头,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并在此过程中发现、掌握网络交易、网络市场发展的规律,提高网络监测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网上监测的法律依据。要适应业态发展和监管需要,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平台内网络经营主体信息的义务,强化平台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上监测法律规范体系,明确网上监测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明确监测的制度、规范、流程、标准及效力,推动网上监测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探索加强监测技术手段的支撑。网上集中监测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需要以科技手段为支撑,不断强化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的配置,做到软硬件协调发展。同时,随着监测工作的常态化,海量监测商品信息繁多,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要加强数据采集分析、查询手段、数据库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撑,依托“一中心”采集商品信息并做好分类管理,健全完善平台监测功能、全网搜索研判功能、电子证据固定存证功能等,加强技术手段和监管业务的融合,提高监测效率。
  认真做好网上监测的基础工作。网上监测工作的高效开展建立在“底数清、状态明、分类准”的基础上。要提高总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省局“一中心”、网店经营主体数据库数据抓取质量,做好定期维护和更新,及时掌握网络经营主体最新情况。确定重点、热点行业,按行业划分网络经营主体,进一步细分数据库,建立多样化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确保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信息全面、准确、有效。
  完善网上监测系统培训体系。针对监测工作亟须专业、定期、循序渐进培训的现实,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体系,具体包括:每年初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含科学的培训需求分析、合理的培训内容、可望并可及的培训目标以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加强对培训的管理,建立激励、约束、督查、信息反馈等各项制度,确保培训质量;以实践操作检阅培训有效性,积累经验调整后续培训计划;编写一套简单易学、便于理解和操作的网上监测培训教材,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和问题处置能力。
  加强网上监测工作协同协作。网上监测要注重上下、左右、内外的联动协作和信息互通共享。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上监测既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要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总局、省局要做好监测意见的部署、安排,推进、汇总,市一级要做好全市监测工作的谋划、组织、安排、落实、推进、督查、总结等,县一级要对照全市网上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推动本地网上监测工作,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指导下,做好网上监测结果的辅助执行,及时反馈处理情况。网络市场监管是全口径的市场监管,针对监测涉及到的业务机构职能的问题,应提出相应处理意见。要加强与商务、公安、邮政、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互通有无;根据监测情况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教育和引导网络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对监测中查实的严重违法行为,通过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向社会公开,形成网络交易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江苏省盐城市工商局网监分局
  陈桂堂 杨 艳 陈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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