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联合商务厅签署合作备忘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8日 A1 版)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工商局联合省商务厅签署了《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合作备忘录》,加强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
  合作备忘录明确湖北省工商局、商务厅通过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信息共享交换,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行动,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企业依法在本领域的经营活动中予以限制或禁止,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湖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份合作备忘录是湖北省直单位开展联合惩戒的第一份备忘录,也是第一份部门间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对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惩戒,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费 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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