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

北京“双11”消费投诉降三成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22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李 翔)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11月11日至14日“双11”期间,市工商局接受网络消费行业投诉964件,同比减少31.78%,其中11家签约企业行政调解数量同比减少36.94%。“行政+市场+技术”的网络消费监管新模式,在有效防控消费风险、推动网络消费纠纷快速解决、降低消费投诉数量方面成效显著。
  11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召集京东、天猫、亚马逊中国、苏宁、国美、聚美优品等12家电商平台,就进一步落实《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进行部署。
  据悉,8月下旬,市工商局与11家知名电商平台签署《协议》,并成立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要求合作电商在行业内率先建立消费纠纷诉决机制,建立赔偿先付和经营者首问责任制。
  市工商局要求各签约平台属地分局积极与平台管理者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尽快实施《协议》,推动平台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工商部门向电商平台开放企业登记注册、投诉举报、信用信息等数据,使消费者在购物时能够第一时间了解企业的经营及信用状况。通过推进落实《协议》,工商部门严厉打击违法不良商户、扶持诚信商户,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工商部门已完成平台内25631家北京网店的数据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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