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9月自治区级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蒙语频道、卫视频道及《北方新报》被点名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22日 A5 版)

  本报讯 (记者 王 浩)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在其官网发布该局广告监测中心9月对自治区级媒体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其中,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蒙语频道、卫视频道因广告严重违法率居电视媒体前两位被点名,《北方新报》因广告严重违法率居报刊媒体首位被点名。
  本次广告监测涉及内蒙古广播电视台7个电视频道(卫视频道、新闻综合频道、蒙语频道、经济生活频道、文体娱乐频道、农牧频道、少儿频道)、4个广播频率(音乐之声广播、交通之声广播、评书曲艺广播、新闻广播)和4家报纸(《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内蒙古晨报》《内蒙古商报》)。
  监测结果显示,在被监测的13426条次各类广告中,共发现涉嫌违法广告526条次,违法率为3.92%,环比下降2.74%。其中涉嫌严重违法广告267条次,严重违法率为1.99%,环比下降2.85%。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其他类别广告的严重违法率分别为3.77%、87.59%、0.84%、2.14%、27.27%、0.86%。药品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上升0.12%,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分别下降8.11%、4.90%、0.10%、34.43%,美容服务类广告未发现严重违法情况,其他类别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下降0.03%。
  该广告监测中心按媒体分类的统计显示,内蒙古自治区9月电视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下降3.28%,报刊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下降2.61%,广播媒体未发现严重违法广告。各类媒体中,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蒙语频道、卫视频道广告严重违法率居电视媒体前两位,分别为9.98%、7.00%;《北方新报》以0.22%的广告严重违法率居报刊媒体首位,其他3份报纸未发现严重违法广告。
  记者注意到,在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方面,电视和报刊排在前两位,分别为2.72%、0.12%。各大类广告发布严重违法率排在前两位的为医疗和化妆品广告,分别为47.27%、27.27%;各中类广告发布严重违法率排在前两位的为医疗器械和收藏投资广告,分别为87.59%、70%。这些广告的违法形式主要表现为: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或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或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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