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只需10天 费用全免

湖州南浔简易注销让企业轻松“出门”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23日 A4 版)

  “简易注销对我们企业来说,最大的好处,一是省钱,二是节约时间。”地处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的湖州宏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叶女士说。她的公司申请简易注销,10日后成功办结。
  浙江省从去年9月在全省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一年多来,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的注册登记窗口共为75家企业办结简易注销,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100%适用简易注销程序,使企业退出市场效率大幅提高。

公示期从45日降到10日
  按照原来的注销流程,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要到市场监管部门清算组备案,然后在报纸上公告,等45天公告期后再到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可以说这个程序既费时又费力,企业至少来窗口两次,万一材料不齐,还得多跑一两趟。”南浔区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登记窗口负责人说,“现在实行简易注销,免掉了企业到清算组备案,改为我们帮企业在政府网站公告,时间也缩短到10天,一下子节省了1个多月的时间。”
  提交材料也进一步简化,企业无须提供完税证明、清算报告和股东确认清算报告,简易注销的决定范本由窗口提供,经办人只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简单修改即可,这些有利于企业节约时间成本,实现方便快捷退出。

从上千元到完全免费
  “原来办理注销程序,报纸公告的费用是按字数算的,从几百元到上千元都有,公告好了之后还得请人做清算报告,又是一笔费用,现在这两笔钱都省了。”叶女士高兴地说。
  据了解,经办人在注册登记窗口申请简易注销之后,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窗口就会代经办人在政府官方网站刊登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10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书面异议;若无异议,登记机关将正式受理企业简易注销申请,经“一审一核”程序,在1~2个工作日内注销完毕。

□孙建新 徐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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