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结构调整 清理势在必行

——山西省太原市“僵尸”企业现状与清理建议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23日 A8 版)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工商总局、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在“僵尸”企业清理工作中,工商部门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市场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山西省太原市工商局对全市“僵尸”企业进行了综合调研分析,并提出了清理建议。

从企业年报看“僵尸”企业现状
  从2014年3月起,太原市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全市新增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同时,全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实行了“年检改年报”制度。截至2015年年底,太原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1.3545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9.399万户,企业11.9555万户。实施年报公示以来,2013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1.34%,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1.04%,2015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0.047%。从三个年度的年报数据分析:未年报企业约占应报企业总数的9%。截至2015年年底,在太原市近12万户企业中,约有26000户企业可基本认定为“僵尸”企业,占到全市企业总数的21%。
  太原市“僵尸”企业分布情况如下:
  从行业看,太原市“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五个行业是:采矿业(38%)、制造业(32%)、建筑装饰业(31.76%)、商业贸易业(28.89%)和综合类(21.95%)。“僵尸”企业比例最低的五个行业是:银行业(0.00%)、传媒业(4.12%)、非银金融业(4.65%)、计算机业(5.23%)和 休 闲 服 务 业(5.88%)。
  从地区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店区“僵尸”企业比例较低,而老城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僵尸”企业比例较高。
  从所有制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最高,民营企业中的“僵尸”企业的比例较低。从今年太原市政府组织的太原市厂办大集体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数据看,晋源区总数45户,停业21户,占47%;尖草坪区总数47户,停业18户,占38%;小店区总数105户,停业37户,占35%;杏花岭区总数133户,停业36户,占27%;迎泽区总数166户,停业31户,占18.7%;万柏林区总数51户,停业9户,占18%。可以看出,太原市厂办大集体企业“僵尸”率平均达到36%。
  从规模看,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的“僵尸”企业比例最高,但基数比较小;大部分“僵尸”企业还是小型微型企业,基数比较大。
  从企业年龄看,随着企业年龄的增长,“僵尸”企业的比例越来越高。在成立1年至5年的企业中,只有约10%的企业是“僵尸”企业;而在成立超过30年的老企业中,约有23%的企业是“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的危害及形成原因
  “僵尸”企业大量存在,严重阻碍了太原市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也增加了宏观经济运行风险。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形成“僵尸”企业,挤占社会资源,导致资源无法向收益更高的企业流动,造成了资源浪费;大量资金被“僵尸”企业占据,一些银行为降低风险,全面收紧了贷款,一些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由于“僵尸”国企的长期存在,给国企的形象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统计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经济实际情况,影响了政府客观分析和科学决策。
  大量“僵尸”企业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市场体制机制不健全是“僵尸”企业形成的一个原因。一是国有企业体量比较大,存在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导致“僵尸”企业大量分布在钢铁、有色、水泥、石油石化等产能过剩行业;二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GDP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那些仅靠大量资金投入形成规模而没有创新优势的企业很容易成为“僵尸”企业;三是政府出于地方税收、就业和社会稳定的考虑,不愿企业倒闭破产,导致形成“僵尸”企业。
  经济体制变革和发展方式转变是“僵尸”企业形成的另一个原因。一是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一些不符合行业发展、区域布局、产品需求的企业成为兼并重组和清理退出对象;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推进,通过刺激政策从而扩大需求的投入减少,在有效需求不能满足和新供给还未形成的档期,原有产品不能适应现在的需求,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企业经营困难,转型升级难,导致成为“僵尸”企业;三是由于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决策失误等内部因素以及产品结构、市场竞争等微观因素导致“僵尸”企业的形成。
  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和退出机制不完善也是“僵尸”企业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企业失信惩戒处罚手段不健全,导致企业信用意识不强,缺乏年报主动性。在今年6月的企业年报督促工作中,太原市创业创新联合会协助太原市工商局完成与14794户企业的对接,协助企业完成年报,其中,电话通知到的企业有5297户,空号企业有3191户,无人接听的企业有3340户,电话号码异常的企业有2966户。经实地查验,部分小微企业人去楼空,有的甚至成立时就是虚假地址、虚假注册,无法取得联系,以上原因导致形成了新的“僵尸”企业。二是企业破产、工商注销等退出机制不完善,导致企业“退市”难。办理注销时间长,从公司成立清算组开始到办理完注销登记最快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手续繁杂,要提供银行的销户手续以及税务部门的清税证明、清算报告等手续,一些企业因嫌手续繁杂,不主动来申请办理企业注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已废止,对未按期年报企业只能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部分企业自动形成“僵尸”企业。三是市场准入“宽进”后,一些企业入市比较随意,领取营业执照后无经营活动无纳税申报,也不进行年报公示,处于停业状态。此外,城市建设和城中村拆迁改造,也导致部分企业经营场所拆迁而不能经营,形成“僵尸”企业,这种情况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比较突出。

处置“僵尸”企业的建议
  面对太原市庞大的“僵尸”企业基数,建议在政府主导下,在做好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原则,对“僵尸”企业进行分类处置,做到唤醒一批、淘汰一批、注销吊销一批。
  唤醒一批。结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对一批有条件的“僵尸”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要通过产权、债务重组等途径,帮助这类企业获得新生。
  淘汰一批。对经营困难、丧失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加快破产步伐,腾出土地、资金、人力等要素发展其他产业,结合国家加快化解过剩产能的部署,加快淘汰产能落后的“僵尸”企业。
  注销吊销一批。试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解决“退出难”问题。降低退出门槛,进一步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目前,当地已出台《太原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对太原市行政区域内2013年9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企业可适用简易注销登记,大大简化注销手续和流程。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手段,按照《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和《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税务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取证,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清理吊销,依法合规清理“僵尸”企业。同时,要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尽快出台太原市清理吊销“僵尸”企业市场主体资格办法,使清理吊销工作趋于制度化。

□贾玉萍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