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引导 规范流程 把握政策 优化服务

阜新为102户小微企业融资逾20亿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05日 A2 版)

  本报讯 去年以来,辽宁省阜新市工商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从管理型向工商服务型转变,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盘活无形资产,解决困扰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资金问题,受到小微企业好评。2016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为102户小微企业融资20.35亿元,是2015年的1倍多。
  宣传引导,应知尽知。该局合同监管机构深入宣传《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扩大动产抵押知晓面。该局积极向小微企业宣传相关政策,使企业经营者充分了解动产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流程。通过深入企业,合同监管机构摸清了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动态,了解了生产经营过程中在资金周转上的实际困难。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动产抵押登记的优势及流程,加强对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指导,鼓励企业用活用好动产抵押登记,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规范流程,提高效率。通过简化动产抵押登记流程,该局努力提高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效率。凡是企业提交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法律规定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依法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或不符合项目,尽量避免给企业增添麻烦,做到流程规范,方便企业。同时,该局建立规范的动产抵押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动产抵押登记相关信息,切实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把握政策,创新模式。该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及时掌握政策规定的变化,积极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在登记对象的范围上,从企业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在抵押物范围上,涵盖企业现有及将有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在抵押登记形式上,由传统的借贷合同等拓宽到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九条之规定,太平区市场监管局为阜新双橡工矿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利用厂房设备融资400万元。
  优化服务,助推发展。该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首办负责制。该局借助企业信息公示、“守合同重信用”评审等途径,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推荐信用度高的企业实现银企对接。清河门区市场监管局为阜新珂曼服饰有限公司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9000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压力,使企业走出困境。

□王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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