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集中整治霸王条款见成效

8个月查处合同违法案件超600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06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颜 伟)2016年12月29日,四川省工商局透露,从4月至11月底,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中,共约谈企业1219次,纠正格式条款974条;查处合同违法案件609件,调解合同争议案件1489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858.27万元。
  据悉,四川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快递物流、餐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等行业格式条款纳入监管范围,查处了一批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案件。南充市嘉陵区工商质监局查处了某微信公众平台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案件。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介绍会员卡办理以及积分兑换规则时,发布“所有兑换礼品经营者不负责三包服务与维修义务,质量问题请联系生产厂家”“兑换礼品会适时更换,以当时店内兑换实物为准,经营者有最终解释权”等内容,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被处以罚款。
  据四川省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同的书面形式除合同书外还包括数据电文等形式。网络经营是当前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行业,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他表示,工商部门将加大对网络领域不合理格式条款的监管力度,消费者在接受网络服务或网购商品时,也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规定,以免遭遇霸王条款,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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